財政部最新出爐的房地合一實價課稅規劃案,將對兩年內不動產交易加重課稅,新稅制規劃採差別稅率,即長期持有的不動產交易獲利按單一稅率17%課稅,但2年內交易獲利稅率提高至20%,藉以取代退場的奢侈稅。
新版房地合一稅制,將對兩年內不動產交易加重課稅。(好房資料中心)
財政部周四(29日)晚間向毛揆提出三個課稅版本的簡報,稅負由重至輕,最重者每年可增加千億稅收;政院表示,毛揆並未做裁示,方案不算最後定案,但據了解,傾向採用輕稅版本。
財長張盛和昨日坦言,行政部門已體認到,即使推出再理想的方案,立法院不過等於沒用,「改革不成功便成仁」,尤其,九合一大選後政治氛圍丕變,目前以「法案能過是最高原則」,因此朝向「輕稅」方向規劃。
立院國民黨團則表示支持,認為空喊公平正義過不了也是零,實價課稅案過去已五進五出,能讓實價課稅上路的才是好版本。
去年初,財政部研擬房地合一稅以來,不動產業界要求奢侈稅應該退場,以免稅負過重,已獲財政部接受,採單一稅率17%;但為抑制短期炒作歪風再起,財政部決定針對2年內交易訂定差別稅率,稅率提高至20%,以作為奢侈稅退場的配套措施。
張盛和說,採單一稅率17%的思考點,在於不論法人或自然人售屋稅率相同,以免有差異下,市場趨向設立1人公司以規避自然人售屋的高稅率,讓制度更簡單公平。
依據財政部規劃,房地合一稅仍將維持自住屋長期減徵優惠,將按持有年數設定分年扣除率,持有三年以上才能享有租稅減免,出售自住屋的獲利最高可減除8成,等於只課3.4%的稅。
財政部並設定日出條款,針對新制上路前五年取得不動產之售屋利得,才適用房地合一稅制。財政部規劃房地合一新制預計2016年上路,以此估算,凡是2011年以前取得之不動產,若在房地合一新制上路後出售,仍將按舊制課稅。
另外,每戶總價在2,000萬元以下的自用住宅,持有5年以上出售可享免稅優惠,但每戶僅以一屋為限,即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僅有一屋,出售不動產時才能豁免。 不過,巢運等民間團體不滿意「輕稅版本」,預計今日召開記者會,痛批政府向建商財團傾斜。
原文網址: 未滿2年售出獲利 稅率20% | 好房網News | 最在地化的房地產新聞 http://news.housefun.com.tw/news/article/6491389039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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